集体活动中的合作性培养
来源:
作者:中一班
时间:2010-12-29
合作性是指个体在社会交往中与他人分担共享的心理倾向,协调活动的能力及集体主义和利他性的价值倾向。
幼儿的合作性较差,但极具培养价值。培养幼儿的合作性,有利于幼儿在学会合作的过程逐渐克服自我中心,关心他人,养成一种协商合作和利他的亲社会行为,在幼儿之间营造一种团结、友爱、互助、合作的群体氛围,增强幼儿的社会适应性。
在集体活动中我们首先设计以合作为主题的活动,培养幼儿的合作意识。比如,《舞狮》这一活动。5人一组,要求幼儿在合作前进行分工,明确哪些人画图型、哪些人涂色,在明确分工后再有序进行。
在这些丰富多彩,生动形象的集体活动中,使幼儿初步懂得什么是友爱,怎么样才是合作。同时,在活动的过程中,还要经常从小细节入手,时刻提醒幼儿注意合作互助。比如,提醒幼儿要使用礼貌用语,同伴间不争抢位子等。久而久之,幼儿能形成一种良好的习惯。对幼儿的行为表现,及时发现幼儿的合作性行为并予以肯定。
合作性是现代社会中人才素质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,我们应该注意培养幼儿协商合作意识,让他们逐步掌握与人协商合作的技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为他们将来进入社会,成为被社会接纳和欢迎的高素质公民打下良好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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